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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如何区分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

华图教育 | 2020-05-22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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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考试中的公共基础知识点很多,其中法律知识是重点内容,河南华图教育三支一扶考试网为考生们汇总了公共基础知识之科技常识复习资料,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助力每个考生的三支一扶考试。
侵权责任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非常常见,比如当我们被他人饲养动物咬伤之后的责任承担应该如何确定,这些问题就是我们的说的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问题,在全国各事业单位考试当中,侵权责任问题也是我们考试的重要内容,那么我们在学习过程当中对于侵权归责原则的区分就是我们学习的重点内容,学习这个内容我们需要先掌握下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四个:有民事权益受侵害的事实,侵权人存在加害行为,加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备因果联系,侵害人的过错。
(1)有民事权益受侵害的事实。有民事权益受侵害的事实包括侵害的可能以及现实的侵害。包括人身权益遭受损害、财产损失、精神性损失。
(2)行为。这里所谓的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权利或合法利益的加害行为本身。加害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
(3)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各种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被侵权人要求侵权人承担责任,必须证明自己遭受的损害是由侵权人的行为造成,即侵权人行为与被侵权人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4)过错。过错是支配行为人从事加害行为的一种主观状态。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指行为人能够预见自己的行为会给他人造成损害,仍然希望或者放任结果的发生。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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